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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原告范某诉被告禹州市某局迟延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艳晓担任审判长主审该案,该局副局长陈某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陈述、答辩意见,并归纳了争议的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严谨有序、规范高效,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此次庭审活动,禹州市人民法院充分贯彻落实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也彰显了行政机关尊重法律、尊重司法的积极态度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心。
在今后的工作中,禹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府院联动,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发声,实现“告官见官,出庭发声”,做实做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力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