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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第十四批入园项目征集公告及结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1-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实现创业梦想,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现面向全市征集第十四批有志从事电商行业的大学生与返乡农民工入驻孵化园。

一、征集名额


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位于市区禹王大道中段218号(原市劳动就业局办公楼三、四、六楼层),本批可为13个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孵化场地。

二、入园条件


(一)申请对象:

1.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意向,毕业5年以内未就业的禹州籍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年度内在校大学生;

2.返乡创业农民工。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意向,具有禹州籍农村户口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二)经营创业项目类型:

1、符合禹州市产业发展要求,技术含量较高、市场潜力较大,有可操作性,商业化、产业化前景较好(如中药材、发制品、钧陶瓷、三粉及商品销售等产品营销项目。

2、电子商务信息技术(软件开发、网络开发与服务、网络媒体);电子商务服务(工业设计、平面设计、美工摄影);电子商务应用(网店、有志于电子商务创业的其他个体),以及创意策划、影视传媒、IT动漫、现代家庭服务业及高精尖新等项目。

三、征集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与返乡创业农民工,填写《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入园项目申请表》和《创业计划书》(自行从附件下载)。《申请表》和《创业计划书》填好后发送到:yzscyfhy@163.com邮箱,同时提供纸质版1份;身份证、户口本(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高校毕业生身份的需要提供:毕业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学习证明。

农民工身份的需要提供:返乡创业农民工证明(见附件)。

2、项目初审:申请材料汇总后,市创业办对申报入园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推荐。

3、评审认定: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由市创业办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审核认定小组,对申请入园的创业项目进行审核评定,择优确定入园项目并进行公示。
4、签约入园:通过评审、公示无误后,签订入园协议,正式入驻创业孵化园区,纳入项目动态管理考核。

四、优惠政策与配套服务


入驻项目孵化期为三年,孵化期内享受9项优惠政策及配套服务:

1、免创业孵化用房租金;

2、免创业孵化用房物业管理费;

3、免管理咨询服务费;

4、免创业辅导培训费;

5、免项目推荐对接服务费;

6、免宣传推广费(限孵化园组织的宣传推广费用);

7、优先享受大学生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

8、优先享受孵化园提供的办公配套等服务;

9、优先享受网络通讯等设施优惠开通服务。

五、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6日

报名地点: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406室(大禹像西200米路南,原市劳动就业局办公楼)。

报名电话:0374—8286698

联系人:王军辉


202319日至1月16日,通过禹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第十四批入园项目征集公告》,面向全市征集第十四批有志从事电商行业的大学生与返乡创业农民工入住孵化园。

一、公开项目征集途径

1、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征集入园项目。

二、各方面项目征集统计

项目征集期间,共收到个人申请14家

三、项目征集采纳情况

各方面项目征集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类型。经专家评审并公示后确定入住孵化园项目10家确定入住孵化园项目主要包括:创意策划类、网络科技类、家政服务类。

部分项目未入住孵化园主要原因:项目申报手续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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