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学前教育实际,市发改委拟定了《禹州市农村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给我委。
联系部门:禹州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股
联 系 人:连禹辉 张漪楠
电 话:0374-8279572
邮 箱:yzfgwsfk@163.com
2.禹州市农村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4月22日通过禹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禹州市农村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