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禹州市政府《关于印发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禹政办〔2024〕8号)要求,我委近期将组织召开禹州市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运价定价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听证会名词解释
政府定价听证会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含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水平或者定价机制过程中,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论证的活动。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1.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包括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经营者代表等。
2.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的人数暂拟定为15名。其中:消费者代表7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市政府相关部门4名(包括:市政府办1名、市市场监管局1名、市交通局2名)、经营者代表2名。
3.本次听证会另设旁听席2位,记者席1位。
三、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7人时,由市发改委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7人时,空缺名额由市发改委委托其他组织推荐产生。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和经营者参加人员分别由市发改委邀请和经相关组织(单位)推荐产生。
3.旁听席人员由市发改委根据参加人报名情况,按照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
四、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客观真实提出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各界人士,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新闻媒体需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到禹州市发改委价格调控收费管理股报名参加(禹州市禹王大道党政综合大楼后楼543房间)。
联系人:张漪楠 联系电话:2076729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