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学校根据许昌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进行自查。
2.报送年审材料(包括年审申报表);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自建校舍的提交有效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场地租赁合同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年审小组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情况具体打分。
4.根据实地检查及平时积分结果提出年检等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