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如需出具学籍证明时,家长或学生需持户口本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相关学校办理,学校予以核准后出具。
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毕业时间为2011年(含2011年)以来,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向毕业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办理申请,毕业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予以办理。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办理手续时,家长要写延缓入学申请书,具体说明需要延缓入学的原因、起止时间,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及孩子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