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禹州市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我市认定机构组织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申请人经过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现场确认、公安部门信息核查等程序,认定了教师资格,现将有关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3年7月31--8月2日。
二、领取地点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411室(禹州市禹王大道中段111号),联系电话:0374—8880056;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三、领取材料
(一)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一本。
(二)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构(教育局)申请补办。申请人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请将该申请表交给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属于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需将该申请表交到所在教育局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或申请人没有单位的,自行保管该申请表。
四、领取办法
申请人自行领取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申请人不方便领取的,可委托亲友代领(代领人需出示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此证件材料不支持邮寄。
注:怀孕胸片未检人员领取证书时需提供胸片检查结果,未做胸片检查的暂不能领取证书。
联系电话:0374-8880056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