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河南省“双减”工作2022年督导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要将“双减”列为本辖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年度重点任务,组织各学校挂牌责任督学采取校园巡查、现场听课、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点对点、面对面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经常性督导全覆盖。请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将开展“双减”督导工作情况每季度结束当日报督导室,全年督导落实情况报告于12月1日前报督导室。联系电话:0374-8880022,电子邮箱:yuzhoushijiaotiju@126.com。
教体局督导室也将组织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双减”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双减”政策落实到位。对存在问题多、整改不力、工作落后的单位,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重点督办或者约谈,推动“双减”工作取得新成效。
附件
河南省“双减”工作2022年督导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10号)要求,结合河南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督学开展常态化督导
各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双减”列为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年度重点任务,采取校园巡查、现场听课、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组织责任督学点对点、面对面每月到校至少督导1次,确保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经常性督导全覆盖,使广大督学成为“双减”工作的高级参谋、学校教育教学的“体检医生”、广大群众的贴心朋友。各市级教育督导机构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任务重、投诉多、工作落后的县(市、区)开展实地督导、专项督导、明察暗访,掌握各县(市、区)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双减”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二、纳入政府履职评价重点督导
将“双减”作为2022年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点内容,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采取量化考评的办法,督促各市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指导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政策,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和对隐形变异培训的查处力度,严格非学科类培训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确保中央“双减”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落地见效。
三、建立举报受理机制
设立省级举报平台(邮箱:hnsxwpxjg@haedu.gov.cn、邮箱:cnlixuejie@haedu.gov.cn)和举报电话(0371-69691050、69691880),市县级教育部门要公开举报电子邮箱和电话,专门受理群众对违规培训、办学行为的投诉举报。建立省教育厅信访部门归口受理举报(邮箱:xfc@haedu.gov.cn、举报电话:0371-68101661)、转各市教育局处理的指导机制。省教育厅相关职能处室对各渠道反映学校和培训机构违反“双减”规定的问题线索,指导各市县及时办理。对于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实施重点督办机制。
四、建立问题预警处置机制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总结、研判带有普遍性、方向性、趋势性的典型问题,把握时机和时间节点,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提警学校严格遵守“双减”规定,提醒培训机构严格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学生家长防范意识和能力。要适时研判“双减”要情,完善问题发现、研判处置机制,对问题线索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建立省市季度通报制度
建立“双减”情况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重点对各省辖市、县(市、区)建立健全“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和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学校作业设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开展、课后服务水平、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隐形变异培训的查处、非学科类机构分类审批管理、“无证有照”机构重新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及风险防范、问题整改和举报查处等12大类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通报情况报省委、省政府。
六、建立约谈问责制度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密切跟踪“双减”进展情况,对举报问题多、问题整改不力、弄虚作假、工作落后的市县,进行重点督办或者约谈,并将约谈情况通报当地党委和政府。凡对通报问题整改不力、侵害学生利益问题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以有效有力的问责,推动“双减”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