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3月22日《关于提醒许昌市加强基础教育领域有关重点工作的函》、许昌市委4月1日及市政府3月27日批示意见和我市领导4月7日批示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确定禹州市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基础教育领域有关重点工作整改推进方案如下:
一、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方面
(一)许昌反馈问题
许昌市公办园占比30.47%,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3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全省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38.5%、全国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4%),需持续加大幼儿园公办学位供给,通过新建、改扩建、回收小区配套园和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学位等措施,2024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
(二)禹州市现状
目前我市幼儿园共297所,在园幼儿总数32408人,公办幼儿园84所,在园幼儿14645人,民办幼儿园213所,在园幼儿17763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45.8%,高于许昌市8.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7.3个百分点、低于全国8.2个百分点,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27135人,普惠性资源覆盖率为83.73%。
(三)整改推进措施
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落实学前教育发展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问题。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民转公幼儿园等途径提高公办学位占比。2024年拟改扩建15所公办幼儿园,分别是禹州市神垕镇中心幼儿园、禹州市文殊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禹州市浅井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禹州市鸿畅镇中心幼儿园、禹州市范坡镇中心幼儿园、禹州市张得镇第一公立幼儿园、禹州市范坡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禹州市苌庄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禹州市顺店镇罗集幼儿园、禹州市文殊镇中心幼儿园、禹州市火龙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禹州市市直第三中心幼儿园、禹州市市直第六中心幼儿园、禹州市市直第七中心幼儿园、禹州市市直第八中心幼儿园。通过上述措施,共新增公办学位3690个,我市公办学位占比将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
二、优化学校布局、消除大班额方面
(一)优化中小学布局方面
1.许昌反馈问题
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许昌市乡村小规模学校(不足百人学校和小学教学点)368个,应加快乡镇寄宿制小学建设,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大力推进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切实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2.禹州市现状
目前禹州市共有初中3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2所、完小178所、教学点58个。
3.整改推进方案
目前已经制定出2024-2028年禹州市义务教育中小学布局规划意见。布局规划完成后,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等资源进一步集中整合,全市有初中3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4所、寄宿制小学54所、完全小学36所、教学点65所,达到布局更加合理、资源更加优化、发展更加优质均衡的办学目标(共撤并教学点79个,含现在小学动态调整为教学点学校)
(二)关于科学化解大班额方面
1.许昌反馈问题
加快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许昌市小学大班额(超过45人以上的班)比例32.3%(全省第10)、初中大班额(超过50人以上的班)比例55.65%(全省最高),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09、19.34个百分点(全省小学大班额比例平均29.21%、初中大班额比例平均36.31%),2024年实现小学、初中大班额比例减少10个百分点。
2.禹州市现状
目前禹州市小学大班额(超过45人以上的班)211个,比例12.3%,低于许昌市20个百分点;初中大班额(超过50人以上的班)115个,比例13.4%,低于许昌市42.25个百分点,小学、初中大班额比例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6.91、22.91个百分点;2024年拟再消除大班额比例3%,严格把中小学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
3.整改推进措施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扩容体质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集团化办学等,消除校际差距,科学扩充学位,有效消除大班额现象。一是规划新建第六实验学校、神垕镇中心小学、颍川金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里九年一贯制学校、郭连党楼小学、御湖湾云锦小学、颍云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等,为热点区域和学位紧张区域提供学位16000个,有效缓解学位紧张区域供给压力;二是对市实验学校、颍川中心学校、燕井小学等进行学位扩容,增加学位600个左右;三是实施钧台中心小学托管连洛湾小学、花园小学,第五实验学校托管三里小学,实行集团化办学改革,增加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薄弱学校扩容提质发展,新增优质学位1100个,从而有效化解我市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三、增加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室方面
(一)许昌反馈问题
按照高考综合改革要求,要进一步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增加学位供给,满足选课走班教学要求,原则上每4个教学班需配置一个走班教室。
(二)整改推进方案
全面落实高中选课走班教师配备。目前已经要求所有高中全部按照预留25%教室的原则,留足选课走班教室,依照班级容量进行招生。同时正在加快推进禹州高中宿舍楼项目、禹州二高室内体育馆项目建设,实施后办学条件基本满足高中选课走班的教育教学需求。
四、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方面
(一)许昌反馈问题
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含功能区)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许昌市建安区尚无),加快建设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含功能区)因地制宜设立特教班。
(二)禹州市现状
禹州市已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在校学生有1-9年级1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40人(含送教上门学生43人)。为进一步打造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我市2023年投入资金50万元改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设置办公区、评估区、个训区、感统训练康复区、情景教室、家政室、室外康复区、烘焙教室等7个区域共计416平方米,目前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三)下一步提升方案
2024年计划投入资金20万元,对特殊教育学校围墙等进行维修改造,资金来源为2024年综合奖补资金,目前项目已列入2024年政府投资计划,正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五、重视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方面
(一)许昌反馈问题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落实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通知要求,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重点推进,按新型专门学校标准建设,至少要规划建设一所能够覆盖本区域或周边地区的新型专门学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的需要。鼓励创新教育载体,通过在职业院校开设专门班级、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等方式,拓展、丰富专门教育形式、渠道。
(二)禹州市现状
结合中小学布局规划调整实际,已经在城区八里社区预留原八里学校校址为专门学校办学场所。如果未来确有需求,届时按照要求建设成为能够满足禹州需求的新型专门学校。
(三)整改推进方案
自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市教体局分别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基层司法所等联合,开展了多渠道的送法进校园、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专题教育活动。同时积极发挥青少年校外心理辅导站的作用,积极开展送心理健康教育、送家庭教育进校园活动,目前已经开展相关专题教育600多场次,参与师生家长10余万人次。基层学校都先后聘请司法专业人员和公检法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营造了全社会齐心协力共育英才的积极氛围。目前禹州市没有建设专门学校的需求。
六、配足配齐普通高中学科教师方面
(一)许昌反馈问题
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完成教职工配备的基础上,增加10%以上的公办普通高中教师,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要。高考综合改革后,部分学科出现结构性缺编问题,根据2022级学生选课情况,经测算,许昌市物理教师缺31人、化学教师缺24人、地理教师缺73人、思想政治教师缺60人。
(二)禹州市现状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意见》(豫政办﹝2019﹞24号)文件精神,在普通高中按照核定标准完成现有普通教职工配备的基础上,为满足走班教学改革的需求,再逐步增加10%以上的公办普通高中教师。2024年我市公办中小学核定教师编制8503名,实有中小学教师8991名(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教师7471名,高中教育阶段1520名)。根据我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9535名计算,按省定师生比,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超编857名。
(三)整改推进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2024年我市暂不再面向社会招聘高中教师,拟从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中,根据个人意向及条件,通过考核、选调等方式,对高中教育阶段走班制教师按要求进行补充。
七、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方面
(一)许昌反馈问题
确保“两个只增不减”目标任务完成。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机制,落实普 惠性幼儿园奖补政策;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建立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收费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加快经费支出进度,许昌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支出进度75.8%,位于全省十八个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第11位,低于全省平均支出进度0.2个百分点。
(二)整改推进方案
1.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定期开展调研和核算,向市政府进行汇报、向财政局通报,建立健全教育费附加使用机制、逐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有效体制,积极争取财政更大投入力度,确保政府投入“两个只增不减”。
2024年第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31687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39942万元,同期下降20.68%;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暂无法统计。
2.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一是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因经济紧张原因,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拨付困难。今后将认真向市政府做好汇报,与财政部门积极协调,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经费尽快予以拨付,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二是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我市已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符合“两免一补”标准的学生进行全覆盖。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资助工作正在认定资助对象。
3.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机制,落实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政策。一是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机制。我市已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机制,按照生均每人每年3000元进行拨付。因财政压力较大,幼儿园生均经费目前优先保证人员经费支出。二是落实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政策。已建立普惠性幼儿园奖励机制,每年由学前办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认定,把认定结果公示后上报财政。市财政已对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纳入预算。
4.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政策。我市按照规定基准安排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1000元。2023年已拨付高中生均公用经费1740万元,2024年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预算额2050万元。
5.建立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收费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学前教育收费已建立了学前教育收费动态调整机制,由幼儿园提出申请,发改委进行核算成本,然后由发改委进行发文。市直幼儿园从2023年起,保教费由1300元调整为1800元,乡镇办幼儿园保教费正在成本核算中。二是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已建立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动态调整机制,每年由学校提出申请,由发改委核算成本后进行调整。目前禹州市高中学费每生每期700元,住宿费一高、二高280元,三高260元。
6.加快经费支出进度情况。一是多方面筹措资金,建立直达资金拨付机制,建立台账,统筹支出进度。二是通过和市财政沟通,在我市26个乡镇街道设立零余额户,提高拨付和支付力度。三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把中央直达资金支付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同时给财政局加强沟通,多方争取资金,力争每月支付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23年我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中央直达资金16188万元,支出12416.5万元,支出比率76.7%,高于许昌市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
2024年我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中央直达资金15299万元,目前已支付生均经费113.23万元,支出比率约等于0%,第一季度保障“两个只增不减”方面我市为-22%。我市义务教育补助资金支出进度比例较低,正在汇报市政府努力整改提高。
八、全面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方面
(一)许昌反馈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和我省工作部署,稳慎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党组织设置为党总支、党委的中小学校,书记、校长分设和党建工作部门设置工作,6月底前任务完成过半,9月底前完成80%,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书记、校长“一肩挑”和专职副书记及党建工作人员配备工作,6月底前完成80%,9月底前基本完成。学校《章程》修订,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制定等工作,6月底前要全部完成,并在办学治校过程中有效落实。
(二)整改推进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和我省工作部署,加大力度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党组织设置为党总支、党委的中小学校,书记、校长分设和党建工作部门设置工作,于6月底前任务完成过半,至9月底前完成80%,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书记、校长“一肩挑”和专职副书记及党建工作人员配备工作,6月底前完成80%,9月底前基本完成。学校《章程》修订,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制定等工作,6月底前全部完成,并在办学治校过程中有效落实。目前,禹州市已有市一高等10所学校(一高、三高、夏都学校、实验学校、第三实验、第四实验、第五实验、开元小学、寨子小学、郭连二中)已完成章程修订和议事决策等制度的建立,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九、持续落实“双减”政策方面
(一)许昌反馈问题
许昌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全国监管平台比例44.02%,需加快推动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培训机构的审批登记,推动所有机构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管理。健全并有效运转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配齐配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力量,加强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治理,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严查组织师生提前到校、违规组织考试、作业量超标、布置机械惩罚性作业、强制参加课后服务等问题。
(二)禹州市现状
禹州市已审批白名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55家(文化艺术类43家,体育类12家),已全部录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已全部实现全流程监管。
(三)整改推进方案
下一步,对已达标合规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审核,加快审批进度。“双减”工作机制办联合市文广旅、体育、科技、市场监管、消防、公安、乡镇(街道)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假期、下午放学后等关键时间点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全方位检查,确保校外培训市场安全有序进行。同时,公布违规学科类培训举报电话,持续开展对校园周边和写字楼、商业区等重点区域的明查和暗访,严防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现象发生。公布举报电话,严格案件查处,严查组织师生提前到校、违规组织考试、作业量超标、布置机械惩罚性作业、强制参加课后服务等违规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十、构建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方面
(一)许昌反馈问题
落实《河南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实施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河南省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扭转唯“清北率”“一本率”“升学率”等评价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校长和教师工作业绩的倾向,消除严重挤压学生休息时间、节假日违规补课等现象。
(二)整改推进方案
按照《河南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实施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河南省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禹州市在前期全面做好“五项管理”、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基础上,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中小学作业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拟从规范作业设计、严格作业要求、规范学校管理、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等方面,强化责任监管,扭转唯“清北率”“一本率”“升学率”等评价校长和教师工作业绩的倾向,从制度层面消除严重挤压学生休息时间、节假日违规补课等现象,努力办好群众满意度经营。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