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4-01-24 2024-01-24 15:35

禹州市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1-24 15:3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刻汲取南阳方城县“1.19”校园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省、许昌市、禹州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落实《禹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学校、养老院、宗教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全力维护全市校园安全、师生平安。经市教体局与市消防救援大队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和时间要求

排查整治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排查整治时间:1月21日—1月23日为隐患排查阶段,1月24日—1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市各学校落实校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二)校园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和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符合要求;

三是学校食堂、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内的电线、电器,用火、用电、用气、用水安全,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情况;

四是日常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及时整改消防隐患情况;

五是定期对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开展专业消防检测维保情况。

(三)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四)校方责任险及学生平安险落实情况。

三、责任分工

市教体局和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导指导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重点对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农村薄弱学校、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市文广旅局、市体育中心、市科技中心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乡镇(办)教育党总支负责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另外,市中等专业学校还负责学生外出实习实训期间安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二)严格依法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督导指导。市教体局成立由科级干部负责的督导检查组,深入学校(幼儿园)一线,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并指导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工作成效。

(四)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强化师生的应急处置能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在此次校园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束后,市教体局将结合我市校园安全现状进一步制定完善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校园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牢校园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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