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禹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近年来,禹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无小事”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助力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顺利完成了构筑法律援助大厦的基础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树立了优秀的社会公众形象,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较大的贡献。
健全机构,完善管理,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便民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在工会、妇联、信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人民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河南省第三监狱设立了值班律师办公室,并建立完善市、乡、村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极大方便了弱势群体求助。对于群体性案件,积极指导援助律师、法律工作者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面。2019年以来,共办理援助案件数量4346件,法律援助案件胜诉率高达99%,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援助在服务大局、维护信访稳定的突出作用。邀请各界负责人参加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研讨会,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五年来,注重抓好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的宣传工作,利用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禁毒日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会同学校、乡镇(街道)和省三监狱举办了上百场次的法制讲座,编印发放法律援助指南宣传资料10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8000人次。援调结合,援前调解,联合各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诉讼之前先行调解,共调解成功116件,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化解排除了信访隐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