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谢谢了,感谢您们帮俺打赢官司,这么快就拿到了这些钱,俺再也不用为孩子的抚养费和医疗费发愁了!”4月15日下午,市民武女士在父母的陪同下,向禹州市司法局送来一面上书“法律援助伸援手 公平正义在人间”的锦旗,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援助律师成功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2024年2月26日,禹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市民武女士的求助,希望援助中心能够为其智力低下、患有精神障碍等症状的儿子提供法律援助。该中心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当即指派河南禹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杰,第一时间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据了解,因受援人武女士的丈夫张某曾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刑,出狱后张某与武女士长期分居。2010年12月,受援人武女士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判令受援人武女士与张某离婚,不满2周岁的儿子归武女士抚养,张某每年支付抚养费3200元。
武女士与张某离婚后,武女士独自一人带着儿子艰难生活,儿子2岁左右时,发现儿子患有好动、精神障碍等症状。武女士为了给儿子看病,无法正常工作,没有任何收入,前夫张某每年支付的3200元抚养费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高额的医疗费和生活开支,武女士无奈申请了法律援助。
王浩杰收到指派通知后,立即与受援人取得联系,为受援人整理案件材料、撰写起诉状、网上立案等,该案经过禹州市人民法院多次调解未果,后定于2024年4月10日开庭审理该案。在开庭前,王浩杰按照援助中心的安排,再次与主审曹法官沟通,阐明受援助人的家庭情况,多年来一直为儿子看病的困境。在充分保证受援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形下,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承诺以后每年增加2800元的抚养费,并支付受援人花费的医疗费24500元。至此,终于解决了武女士的后顾之忧。
一面锦旗不仅是一份赞许,更是当事人对援助工作的信赖和认可。下一步,禹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无小事”的指导思想,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