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县级
2024-07-01 2024-07-01 10:26

禹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暑期期间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温馨提示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7-01 10: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

为切实保障广大家长朋友的合法权益,给孩子们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快乐的学习氛围,禹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特向您温馨提示:

一、慎重选择培训机构。如您的孩子确需参加校外文化艺术类培训,请家长选择合法机构,并做到“三查三看”: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取得《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营业执照》等证照;二查证照是否与办学地址一致;三查教师是否具有教学资质。一看办学条件是否达标:二看管理服务是否到位;三看消防设施是否健全。

二、密切关注收费限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线下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分期贷款等方式缴纳培训费用,缴纳费用后及时向机构索要正规发票。各位家长要关注培训机构是否缴纳风险保证金或全面落实资金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确保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三、及时签订培训服务合同。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仔细阅读培训内容、收费退费等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坚决抵制违规行为。在此提醒各位家长朋友们,违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往往存在场地面积、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不达标等隐患,且极易发生“卷款跑路”“退费难”和“维权难”等问题,请家长自觉抵制,共同监督。请家长朋友要在合法经营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选择。这些机构已通过核准审批,并接受主管部门、登记部门双重监管。禹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对全市合法经营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在禹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公众号等媒体公布,请家长不要选择未纳入规范监管的无证无照机构参加培训。

五、要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在参加培训课程或活动时,要提醒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在参加户外活动时,要关注活动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等情况,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同时,要注重道路交通安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暑假即将来临,各位家长朋友们请务必提高警惕,切实防范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共同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环境,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禹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374-8259616

附件:禹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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