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1 2023-12-11 10:22

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禹州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12-11 10: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禹州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3年禹州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4月18 日       

 

 

2023年禹州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落实年”。做好2023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四个最严”要求为统领,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整体思路,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持续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专项整治,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手段,打牢监管基础、守住安全底线,持续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出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健全责任体系

(一)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督促指导餐饮服务企业按规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总监和(或)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达到100%。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抽查考核与公示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规范操作能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豫食考核APP”注册使用率达100%,培训考核率达到100%,抽考覆盖率达100%,自查报告率达到100%。指导属地落实餐饮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持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二)开展“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活动。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高标准实行明厨亮灶和“6S”规范化管理,提升后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细化就餐区环境、设施、清洁和消毒操作要求,解决餐饮门店卫生间难看、难闻、难用等突出问题,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餐饮服务环境。继续推动农村餐饮、小餐饮提档升级。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6S”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三)整治突出问题。围绕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集中开展复用餐饮具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治理监督抽检不合格率较高、“两超一非”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制止餐饮浪费。强力推进《加强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监管工作方案》实施,坚决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三、持续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五)压实主体责任。春、秋季开学季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联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压紧压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和校外供餐单位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加强校外供餐单位监管,提升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不符合供餐规定和条件的校外供餐单位坚决予以退出。

(六)认真开展评价工作。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改善提升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区分高校、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等不同类型,分区域打造示范典型,逐步推广复制,高标准完成评价达标率80%的年度工作目标。

(七)推进智慧监管。按照省局工作安排上线“河南省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平台”,督促指导学校、校外供餐单位按要求链接使用平台,上传并向师生、家长公示证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原料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检验合格证、自查自评结果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资料等食品安全信息,年底前学校食堂上线率达到30%、校外供餐单位上线率达到50%。

四、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八)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风险防控。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食安封签。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线上监测试点工作,规范办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工作,备案率达到100%。

(九)加强连锁餐饮风险防控。督促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建立健全从总部到门店(包括直营、合营、加盟等)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门店的检查和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督促门店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

(十)加强重点单位风险防控。加强单位食堂、旅游景区(点)、民政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高速公路服务区、铁路等场所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凝聚监管合力。

(十一)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按照《河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规范》,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各级食安办、市场监管部门以及乡级政府、村级委员会、食品安全协管员等各方责任落实,织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网。

(十二)加强重点时段风险防控。聚焦全国、全省、全市性大型会议或活动、节假日、高考中考、旅游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切实防范风险。

五、加强日常监管

(十三)推进许可信息化建设。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归集以及推广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实现食品经营许可数据的全面汇聚与应用分析。

(十四)严格监督检查。按照《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规范》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科学评定企业风险等级。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计划落实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强化问题整改跟踪,提高监督检查工作实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十五)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监督。严格对活动驻地宾馆的检查评估,跟踪问题整改,精选业务骨干实施全程监督,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零差错、零事故”。

(十六)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定期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加强舆情监测,依法、快速、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和舆情,及时、规范报送食品安全事件和舆情处置情况。

(十七)加强专业培训。加强餐饮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等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促进社会共治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定期发布警示提示和工作信息,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十九)培养健康文明饮食方式。倡导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做好“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二十)继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扩大覆盖率、提高在线率,全市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覆盖率达80%。

七、强化考核评价

(二十一)加强工作考核。将全年重点工作纳入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坚持平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评价。定期调度重点工作,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全年目标任务落实。

 

 

 

 

 

 

 

 

 

 

 

 

 

 

 

 

 

 

 

 

 

 

 

 

 

 

2023年禹州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的

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属地负责、风险管理、程序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并督促其整改,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分析并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系统性、区域性问题,促进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有效落实,提高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质量。

二、任务分工

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监督指导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褚河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褚河市场监督管理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监管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应符合《办法》要求,并在此基础上,结合餐饮服务提供者信用状况,随机选取餐饮服务提供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到位。落实上级交办的检查任务,对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移交的问题进行监督处理、整改、反馈。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

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商业区、机场、车站、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

(二)重点时段

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3·15”、节假日、春秋季开学季、高考中考等。

(三)重点检查对象

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家宴城等大中型餐饮服务提供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农家乐、民宿等旅游接待单位,连锁餐饮企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农村集体聚餐点,近3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引发过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1年内存在3批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问题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等。

(四)重点品种

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豆制品、调味品、饮品、乳制品、凉拌即食食品、糕点、自制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各季节时令食品、高风险食品及餐饮具等。

(五)重点项目

1.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幼儿园)校(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落实情况;

2.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

3.餐饮服务依法履行制止餐饮浪费义务的情况;

4.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以及督促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情况;

5.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农村餐饮、小餐饮为主)按照“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要求,进行环境卫生改善的情况;

6.餐饮服务提供者上次自查和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7.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和“6S”管理实施情况;

8.法律法规等规定应检查的其他内容。

(六)重点内容

1.是否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食品小摊点备案卡从事餐饮服务,有无超范围经营行为。

2.是否按规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

3.是否认真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过程管控、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自查等食品安全制度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认真整改自查和上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豫食考核APP”注册使用率应达到100%,监督检查时应对注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其中,全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率应达到100%,抽查结果记入检查结果记录。

4.有无采购、使用、加工来源不明、应检验检疫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等国家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行为。

5.有无在加工制作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6.食品制售场所环境卫生,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清洁消毒,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要求;熟食卤味、凉菜等冷食类食品制售是否符合要求。

7.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是否履行管理责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要求公示有关证件,线上线下是否一致,是否严格落实配送过程管理。

8.是否严格遵守禁止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规定。

9.是否采取措施减少原材料贮存和食品加工制作等过程中的浪费行为;是否主动宣传、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

10.有无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根据本计划明确的监督检查任务和重点,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本级监督检查任务、工作重点等具体内容,并严格对照落实。

(二)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18号)要求,并使用上述《通知》所附表格进行检查及结果记录、公布、存档等。

(三)要统筹安排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现场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尽量避免重复检查。

(四)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形式主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准确、客观、公正,不得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不得违规接受下级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接待或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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