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总量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7号)资金下达情况,共下达我市中省资金21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20万元,省级资金1082万元。
二、资金分配原则
一是坚持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60%且高于2022年;二是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薄弱的非贫困村扶持力度,兼顾全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实验区工作部署,促进均衡发展。
三、资金安排
1.安排资金1600万元(中央资金1020万元、省级资金58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安排资金482万元(省级资金),用于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安排资金20万元(省级资金),用于项目管理费。(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国家监督热线 12317
禹州市财政局 8112612
禹州市乡村振兴局 2078009
禹州市财政局 禹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