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市财政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组织2023年衔接资金预算执行单位,对本部门2023年实施的衔接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市财政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自评进行了抽查和评价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投入衔接资金14693万元,安排项目68个。其中:交通局负责实施的道路建设项目47个;住建局负责实施的产业项目11个,基础设施项目2个;民族宗教事务中心负责实施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产业发展项目2个;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雨露计划”补助项目2个;金融办负责实施的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个;人社局负责实施的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助项目1个以及许昌市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和项目管理费等。
市财政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就重点领域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抽查,共抽查项目10个,其中交通局负责实施的道路建设项目4个、住建局负责实施的产业项目6个。
二、评价情况
1.交通局项目: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许昌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禹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市关于加大非贫困村投入力度有关规定,交通局负责实施的道路建设项目在进一步巩固提升贫困村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原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交通局能够按时完成年初各项绩效指标任务。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群众满意度较高。
2.住建局项目:重点核查了2023年禹州市天源药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000吨中药配方颗粒技改项目,该项目分一期和二期。主要扶持模式:一是将扶持到村的资金(优先扶持脱贫村)用于扶持龙头企业和中药材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企业确保被扶持村每年不低于扶持资金6%的保底收益,合作期限6年。同时,自第四个年度开始,企业要分三个年度将扶持到村的资金按比例(50%、30%、20%)逐年返还被扶持村(当年收益金按比例核减)。二是依托禹州市天源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农户”的模式培育和发展中药材种植基地。由禹州市天源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与有关乡镇、村、户签订协议,公司提供种植技术培训,并定向收购中药材,确保农户持续稳定增收,从而促进禹州市中药材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其中一期项目为新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建设车间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投入衔接资金5000万元,收益村127个(其中脱贫村50个)。二期项目为购置配方颗粒生产流水线及配套设施;购置智能化软件,投入衔接资金2700万元,收益村54个。目前,181个收益村均与禹州市天源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固定收益协议。
同时,还抽查了4个实体产业项目,带贫模式主要有:一是采取“村集体+合作社”的方式扶持村集体实体经济,由村级自主经营;二是采取“村集体+企业”的方式,以当地龙头企业带动,促进就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实地查看的4个实体产业项目已按照预定目标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发展前景良好。
三、工作建议
1.在提升脱贫村基础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原非贫困村的扶持力度,补齐必要基础设施短板,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乡村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2.进一步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立足实际和资源禀赋,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断促进县域和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接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禹州市财政局 禹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