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豫乡振〔2022〕52号)有关要求以及许昌市工作部署,将我市在2022年11月已建项目库的基础上,对2024年项目库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4日)。
监督电话:禹州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7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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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