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豫乡振〔2022〕52号)有关要求以及许昌市工作部署,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4日对我市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调整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予以公告,并纳入县级项目库。
监督电话:禹州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7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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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