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脱贫人员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乡村振兴局、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脱贫人员跨省就业交通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许人社[2022]2号)及《关于进一步推进许昌市脱贫人员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许人社函〔2023〕56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请的原则,经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核,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人员身份进行了比对,李少省等1459人符合2024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助的身份条件。现将上述人员身份比对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如对我市上述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费拟补助名单身份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禹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374-8609693
附表:禹州市2024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身份比对结果.xlsx
禹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