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豫乡振〔2022〕52号)有关要求以及许昌市工作部署,将我市在2022年11月已建项目库的基础上,对2025年项目库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8日)。
监督电话:中共禹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609629
附表:禹州市2025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汇总表.xlsx
中共禹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