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豫乡振〔2023〕81号)和《禹州市乡村工匠培育扶持暂行办法》(禹农领办〔2024〕1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旅局等单位联合,通过实地查看、审核资料等方式,对拟扶持对象进行了监测评估。现将拟扶持对象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乡村工匠名师姓名 级别 所在工作室(大师传习所)名称 领办创办特色企业名称 监测评估情况 任星航 国家 任星航大师工作室 禹州市星航钧瓷有限公司 符合扶持条件 孔春生 省级 中国钧瓷文化园孔春生技能大师工作室 禹州钧瓷文化园有限公司 符合扶持条件 周松建 省级 周家钧窑烧制技艺展示馆 禹州市周家钧窑有限公司 符合扶持条件
以上拟扶持对象有关情况公示期10天(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扶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0374-8609631(市农业农村局)或0374-8279956(市人社局)反映情况。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