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已陆续到达强制报废期。按照《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更新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进行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推介工作,欢迎新能源汽车销售商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5日——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申报地点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出租股110办公室(河南省禹州市禹王大道121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4-8880508 18837451816
三、申报车型类型及条件
申报车型必须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具体标准要求参照《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技术标准及售后政策指南》(附件1)。
1、5座新能源汽车;
2、电池质量及容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400km,轴距≥2650mm;
3、电机、电控、电池(非单指电芯)免费提供8年或80万公里质保;在质保期内,电池容量衰减率达到20%时提供免费维修,确保电池容量达到80%及以上;电池容量衰减率达到60%时提供免费更换;
4、车辆须预留车载营运设施设备对接端口;
5、车辆技术条件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及国家、省相关安全、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四、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资质要求
1、经销商须具备在许昌市区域内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经营资质;
2、生产企业指定参与本次更新项目的唯一经销商;
3、具备新能源汽车售后和在许昌市区域内的维修能力;
4、生产企业须配合做好车载营运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
5、同一经销商或同一品牌申报一种车型;
五、申报需提供资料
1、汽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共同出具的书面申请书(加盖公章)、《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推介报名表》(附件2);
2、销售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信证明、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授权书,以及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汽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共同出具的售后承诺及售后政策,并加盖公章;
4、申报车型的合格证、工信部备案及公示材料、技术参数、配置表、销售价格承诺、车辆交付时间承诺,电池品牌及技术参数,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5、申报车型白底及白色背景高清图片(正面、侧面、后面各两张,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6. 经销商需对参加本次巡游出租汽车车型推介工作进行承诺,并出具《承诺书》;
7.以上所有资料提供一式三份(资料不予退还)。
六、其它要求
1.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参加推介会,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参加推介会资格;
2.为保障正常的推介会秩序,参加推介会的经销商应服从会议安排;
3. 公开报名截止日期后,不予接收经销商资料。
七、车型推介
按照经销商资料审核情况,报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组织实施。
附件:
1.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调配车型技术标准及售后政策指南
2.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调配车型推介报名表
3.承诺书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