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名称: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贡献奖励
二、实施主体: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事项设置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第九条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四、申请材料:
1、关于申报xxx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贡献奖励报告原件1份
五、办件类型:
承诺件
六、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咨询电话:
0374-2076897
九、投诉电话:
0374—2076789
十、结果领取方式: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现场领取
十一、办理地址:
禹州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专区21号窗口;
十二、乘车路线:
市里乘坐6路、18路、23路、29路到人民政府站下车即到。
十三、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