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号
根据国土资规【2016】2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现对《禹州市隆锦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禹州市宏彬建材有限公司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8日。
各矿山企业或个人对上述公示若有异议,可到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股和地质环境股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374—8162064、8162065
联 系 人:刘美娜 董晓冰
2024年7月1日
附: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