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8 2024-06-18 15:21

失业保险金申领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6-18 15: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事项简述:失业人员应当自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送达日起 60 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办理材料:

1. 失业人员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 1寸照片一张或电子版照片。

四、办理方式: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或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按月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禹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四楼491房间 

十、咨询查询途径:0374-828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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