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二、事项简述:
1. 办理内容:工伤人员被鉴定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十级或生活护理等级的,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人员伤残待遇。
2. 已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登记,正常参保的工伤职工。
三、办理材料:
1. 《工伤(亡)职工待遇审批表》原件一份;
2.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
3. 鉴定费发票原件(首次鉴定)。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现场领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办理机构:禹州市工伤保险中心。
2. 办公地址:禹州市政务服务大楼4楼489房间。
十、咨询查询途径:0374-8288576、现场经办窗口、网站等。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74-8279622
(事项联系人:禹州市工伤保险中心 刘向阳 0374-828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