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跨统筹地区迁移
二、事项简述: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跨统筹地区迁移的,失业保险关系及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一并划转,并自转迁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
三、办理材料:
转出情况: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失业人员转移关系书面申请;
3.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转入情况: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书面申请;
3.转出地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提供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或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材料完整无异议且在受理范围内的,10 个工作日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禹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四楼493房间。
十、咨询查询途径:0374-8288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