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 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二、事项简述:
1. 办理内容:经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为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因工死亡待遇。
2. 适用对象:已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登记,正常参保的工亡职工。
三、办理材料:
1. 《工伤(亡)待遇申请表》;
2. 工伤救治病历首页复印件;
3.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表;
4. 工亡职工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5. 工伤认定决定书。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现场领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办理机构:禹州市工伤保险中心
2. 办公地址:禹州市政务服务大楼4楼489房间
十、咨询查询途径:0374-8288576、现场经办窗口、网站等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74-8279622
(事项联系人:禹州市工伤保险中心 刘向阳 0374-828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