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夫妻、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入户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下午2:30—5:30(冬季)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