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方山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30 2024-03-27 20:33

学生的收费、退费标准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3-27 20:3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新发改委收费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学生生活费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为使家长清晰、明确地了解学校的收费、退费办法,维护双方共同利益,确保各项收费的有序开展,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包括:生活费。

二、收费标准:

生活费:每天13 元(早餐 4 元、中餐  5 元、晚餐  4 元),由总务处、教导处、年级主任室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就餐顿数按月提前计算好,通知家长、学生按月一次性收取。

三、 收费时间: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为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家长、学生在月初上交本月生活费。

四、退费规定:

1、学生餐费一般每周 50 元,病事假少于1天的不退餐费,连续超过3顿(特殊情况例外)凭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为依据进行汇总,在下月初统一退费。

2、学生旷课的在有限天数内视为放弃,不论时间长短,不退餐费。

3、生活费的退费天数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日期。

4、学校对以上收费、退费告知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总务室、德育处。

 

特此告知。

 

家长意见: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以上各项内容,对《致家长的收费、退费告知书》,本人已清晰了解并完全同意接受,特签字为证!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禹州市方山镇三古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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