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方山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30 2024-03-27 20:39

新生儿出生登记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3-27 20:3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新生儿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

新生儿出生日期不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新生儿出生日期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新生儿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双方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若有其他情况的,按照 《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公开主体:

公安机关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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