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已经取得《收养登记证》的家庭。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公开主体
公安机关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4、法定监护人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