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省内居民在省内进行户口迁移并符合拟落户地政策。
办理流程
拟迁入地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经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确认,迁入地户政窗口“一站式”办结。
所需材料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公开主体
公安机关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