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公民在常住地正常死亡。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它的死亡证明材料; 2、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公开主体
公安机关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