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顺店镇人民政府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金额1700元以下的由乡镇审批,救助1700元以上的报市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