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顺店镇人民政府 市级
2024-06-18 2024-06-18 11:05

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上半年 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6-18 11: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餐饮股严格按照省、市局及我局党组工作部署安排,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印发《2024年禹州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禹州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各市场监管所、队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检查重点区域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商业区、车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10项内容共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110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60余人次,截止目前共办理餐饮服务单位案件50起,执行罚没款44.3597万元。其中查办学校食堂10起,执行罚没款7.4万元。
    2、全面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审查登记管理。5月份召开提醒约谈会1次,我市2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对新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地核查,确保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平台上存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自查,及时下线无证店铺。加强手机APP等移动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审查。利用平台技术优势,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数据库,推行许可证到期前提醒、许可证超期下线。
    3、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各所、队要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同时,参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结合本辖区实际,根据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业态、经营方式、规模大小及出现问题类型等因素,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科学分类,制定分类检查要点表,按照分类检查要点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检查。
    4、重点监管,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接举办单位任务后,我局立即行动,派驻工作细致、业务精通工作人员全程监督食宿酒店及就餐点,重点对食材的采购、加工环境卫生、加工过程、食品留样、餐具洗消等环节进行监督,圆满完成我市“两会”“高招考试”及“2024年中国足球协会女子五人制足球联赛(禹州赛区)”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集中约谈会。2024年3月16日上午,执法大队联合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组织城区学校、幼儿园和集体配餐单位共150余家单位负责人召开“禹州市城区2024年度春季学期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集中约谈会”,其他22个乡镇市场监管所也同样召开了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醒约谈会。会上,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参会与会单位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深入详实的专题讲解和工作培训,切实推进城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要求与会单位要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
    6、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技能培训会议 为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根据《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许办〔2021〕15号),2024年我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目标任务,对我市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培训,第一期33名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
    7、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严格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我局市场执法形象,截止目前餐饮股室共发表对外宣传稿件17篇。
    二、第三季度工作安排
  (一)持续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夏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继续开展餐饮单位人员培训工作。
  (三)进一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继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及时指导学校食堂利用暑假进行改造提升,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五)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检查内容,抽取执法人员。
  (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认真配合好上级部门并做好股室各项业务工作。按时准确上报各类信息报表。全力配合好我局工作,继续做好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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