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8 2022-11-08 16:59

禹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禹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 持续高温天气 做好安全防范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08 16:5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禹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禹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提醒,请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居民群众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1.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和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对作业场所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适当减少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和室外作业现场防暑降温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防暑工作。

2.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广大居民群众要密切关注天气信息,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出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预防中暑、脱水、灼伤等情况发生。遇高温天气,老人、幼儿和体弱者尽量不要外出。注意适当补充水分、盐分,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尽量减少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不要在高温时段长时间劳作,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中暑情况发生。

3.严防生产安全事故

高温天气,火灾、爆炸、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风险加大。企业要注意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发生。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严格动火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确保消防和防爆设施完好可用,加强对危险部位的监控,及时分析并解决异常情况。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警,严禁盲目施救。

4.注意用电安全

高温天气是用电高峰期,超负荷、大功率用电,易发生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要加强用电线路检查,及时更换老旧电器和设备,不超负荷用电,不乱接乱拉电线;高温天气易出汗,不可用湿手、湿布接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防范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5.防范交通事故

高温天气驾驶各类型车辆,应定期检查轮胎安全。发现车体冒烟并伴有刺鼻气味散出时,应远离故障车辆,立即采取求助措施。车内严禁长期存放手机、相机、充电宝等带有电池的设备,以及香水、罐装喷雾、老花镜、打火机等物品,防止造成车辆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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