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鸿畅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4-06-20 2024-06-20 10:37

贫困劳动力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6-20 10: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文件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打赢就业创业扶贫硬仗的通知》

二、政策对象: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实现就业 6

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补贴标准:每人给予 300 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四、申请条件: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实现就业 6

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持申请材料申请相应补贴。

五、申请材料:

1. 贫困劳动力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贫困家庭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3. 贫困家庭劳动力取得就业收入 6 个月以上的工资条或银行流水账单等证明材料;

4. 往(返)外地车票。

六、办理流程:


 

 

1. 申请。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实现就业 6 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相应材料,向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 审核。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批。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进行审批。

4. 公示。经审批符合补贴条件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5. 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有关材料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银行账户。补贴标准为每人 300 元。

七、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受理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办理地点(方式):窗口或网上受理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地县级人社部门

十、咨询电话: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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