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梁北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01 2022-10-26 18:55

居住证签注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26 18:5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1、居住证;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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