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古城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01 2022-08-22 16:43

古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申请条件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8-22 16:4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 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 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 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 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 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 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7. 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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