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好这项惠民政策,即日起,每月25号之前可以正常认证了。请全市高龄老人对象尽快进行认证。
一、政策依据:许文【2019】77号通知精神
(一)发放对象:
具有禹州市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