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禹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挂牌公示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
各乡镇: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订《禹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挂牌公示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19日
禹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挂牌公示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经研究,在全市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挂牌公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利于群众的监督。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挂牌公示是政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措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提高了群众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率。
(二)利于信息的互通。农村危房改造公正涉及部门多业务广,通过悬挂农村危房改造公示牌,使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统筹推进,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效率。
(三)利于督的效果。危房改造挂牌公示有效地解决了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六类对象户漏评错退现象,督査、考核人员入村调时,对所有信息一目了然,提高督查和考核的质量和效果。
二、悬挂对象
(一)2019年以来实施过危房改造的住房,包含:原址重建、异地新建和修缮加固。
(二)农村六类对象户,分别是: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农村易返贫致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已脱贫户等6类重点对象。
三、基本原则
(一)农村六类对象户中2019年以前实施的危房改造户和未实施过危房改造但有安全住房的农户;在该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住房标识牌”。
(二)2019年(含2019年)以后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实施无论是原址重建、异地新建还是修缮加固,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危房改造标识牌”。
(三)对长年无人居住、年久失修的房屋,存在危险的房屋,在房屋显著位置悬挂“危房标识牌”,并注明“此方危险,请勿靠近”字样。
(四)对户主常年在外地并且外地有安全住房,村内部房屋间断性居住或常年不居住的农户,在该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另有安全住房标识牌”。
(五)对个别具有文物性质和保存价值而暂不能及时修缮的房屋,在房屋显著位置上悬挂“房屋保护标识牌”,并注明“另有安全住房”。
四、具体要求
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公示牌要求统一内容、规格样式和悬挂方式。
(一)标识内容
标识牌应该标有户主的姓名、建设年份、家庭人口、以及改造方式。
(二)规格样式
公示牌应美观、大方,要求为红底黑字,24cm×34cm。其中危房标志牌中带“注意危险!”三角形的标志为红底黄字起警示作用。
(三)悬挂方式
公示牌要悬挂在农户醒目显著位置,应整齐划,美观大方。具体要求如下:
1.有大门、院墙的应悬挂在大门左侧(人正面对大门左侧),距离大门左侧1米,距离地面1.7米的位置。
2.只有院墙无大门或栅门的应悬挂距离栅门左侧(人正面对大门左侧)1米,距离地面1.7米的位置。
3.对于无大门、无院墙的应悬挂在主房距离左侧门(人正面对大门左侧)边缘1米,距离地面1.7米的位置。
四、操作方式
各乡(镇)对本辖区内应挂牌的房屋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査,应挂尽挂,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拍摄照片存档。严格按照危房使用情况分五类进行排査登记。各乡(镇)分类、汇总后建立危房清零台账,按标准制作公示牌,于10月25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挂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