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龙镇设有公共法律服务站,位于火龙司法所院内,公共法律服务站有三名工作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协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联系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