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申请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的,或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的,或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12个月内到企业重新就业或灵活就业,且男性未年满50周岁、女性未年满40周岁,经本人申请转移至重新就业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可以申请在新就业地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间转移接续。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明或社会保障卡(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及本人委托书);
2.《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