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一、事项名称: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和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待遇核定
二、事项简述:
1. 办理内容:申请终止基本养老参保关系,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
2. 适用对象:参加本区域内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三、办理材料:
(一)《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2份
根据不同的情形,提供相应的材料:
(1)如因出国定居的
1. 提供出国定居证明原件一份(如户籍注销);
2. 自动放弃中国国籍声明书
3. 外国长期居住证
(2)如因参保人员死亡的
1、死亡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受益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受益人银行卡或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仅限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
2、火化证明,无火化证明的需村里开具死亡证明
3、有火化证明的符合申领丧葬补助费条件的需提供《丧葬补助费申请表》
4、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承诺书
(3)如参保人员重复缴费或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1、参保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表(在职)或收入证明(退休)
3、参保人银行复印件两份。
4、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需提供全额退还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票据原件
四、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25 个工作日办结
六、结果送达:
1. 现场领取;
2. 参保单位经办业务端打印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1、办理机构:户口所在地乡镇(办事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办公地址:户口所在地乡镇(办事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十、咨询查询途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各乡镇(办事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