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鸠山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01 2022-11-01 16:11

高龄津贴业务办理指南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01 16: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高龄津贴业务办理指南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

老年人补贴依据:《许昌市民政局、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许民文〔2019〕77号)具有禹州市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老年人补贴发放方式:高龄津贴实行按月发放,动态管理。补助对象自迁出户籍地、去世后下月起停止发放。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

申请清单及格式

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2、本人社会保障卡;

3、《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样式见图片,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

申领程序

1、自愿申请

凡具备领取高龄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均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委托亲属等其他人员申请的,须提供本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需服务对象提交材料:高龄老人身份证,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高龄补贴申请表)如需代办,还需要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

2、逐级审核

1. 村(居)受理,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要及时对比申请人基本信息,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乡(镇、办)

2. 乡(镇、办)审核。乡(镇、办)接到申请后,及时进行核实,登记、造册,核实无后,报送至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3. 县级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应当审批同意并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并说明理由。

系统认证期

每年认证期分为4个季度,分别为:

3月15号至4月30号

6月15号至7月30号

9月15号至10月30号

12月15号至1月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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