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鸠山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简介
禹州市鸠山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位于禹州市鸠山镇唐庄村府前街96号。
工作人员:高向丹15103745327 董耀宗18339006768
工作职责
1、协助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2、负责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组织协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行政村法律顾问工作,联系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
4、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
5、协助司法所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6、接受司法所指导,做好社区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等其它工作;
7、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8、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引导相关服务,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服务范围
法律咨询:
为有法律需求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宣传,就群众身边的大情小事进行以案说法,实现“近民普法”。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法律援助:
协助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等受援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受援对象的满意度。
人民调解:
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维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进行及时调解,或受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的申请,调解疑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法律宣传教育:
一、按照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
二、了解和掌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进度及实施情况,完成法治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机构,掌握人员变动情况。
四、深入基层,加强与基层单位的工作联系,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按照规划要求开展好各项普法工作任务,教育广大公民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增强守法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益。
六、负责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编写普法工作资料等。
七、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的调研工作,做好材料的积累,保存及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