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鸿畅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09 2024-06-17 16:34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6-17 16:3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办理事项: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2.办理条件:本地户籍常住人口。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170元/月,220元/月,270元/月。城镇:保障标准63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315元/月。

4.申请材料: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困难原因凭证等。

5.办理流程:本人提交个人申请--所属村委会--入户走访--四议两公开评议公示--乡镇复议备案--市民政局审批备案。

6.办理时间、地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地点:所属村委会,范坡镇民政所。

7.联系方式:范坡镇各村救助联系人通讯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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