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一、文件依据:
1.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2.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二、政策对象: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 5000元
四、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创业,领取营业执照。
五、申请材料:
1. 开业补贴申请表;
2. 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
3. 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员工花名册;
6. 工资支付凭证;
7. 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六、办理流程:
1. 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 材料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实地查验。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 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 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八、办理方式:从目前的窗口办理将转变为网上办理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办理的,电话告知;网上办理的,可自行登录查询。
十、咨询电话:工商登记注册地人社部门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