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无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原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中断,新单位直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恢复即可;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该项工作将于近期启动。